一、职能职责
国家税务总局漾濞彝族自治县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执行意见。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县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局和漾濞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局和漾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简介
杨锟(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
李先林(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第二税务分局、信息中心。
常松云(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税政一股、税政二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税收风险管理股、苍山西镇税务分局。
李建丽(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负责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漾濞彝族自治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全面工作。
金玉珩(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县局领导工作既分工明确,又协作配合,分工协作实行A—B角制,具体如下:
李先林←→常松云
李建丽←→金玉珩
三、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苍山中路72号(铁柱街办公区地址:铁柱街41号)。
四、办公时间
办公室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他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672500
工作日及节假日联系电话及传真:0872-3076041
负责人:杨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