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将我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漾濞县域内除参保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长期投资经商和务工的外来人员及其子女。已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省内高校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在校学生(学校参保),不再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杜绝重复参保。
二、缴费标准
(一)普通人群
2024年个人缴费金额为380元/人/年,各级财政人均补助不低于640元/人/年。
(二)特殊人群
1.特困、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统一办理代缴,个人无需缴费。
2.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个人缴费为200元/人/年,医疗救助资金按人均1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参保。
3.城乡低保、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特殊困难群体个人缴费为260元/人/年,医疗救助资金按人均12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参保。
4.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的脱贫户个人缴费290元/人/年,医疗救助资金按人均9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参保。
5.退役军人优抚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先缴后补”,由个人全额缴纳后,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根据相关资助政策给予资助。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参保人员不再单独缴纳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费。
三、参保缴费集中办理时间
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25日(每月1-25日是正常缴费时间、26日至月末为三方对账时间,暂无法缴费)。在集中征缴时间内参保缴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正常医疗保险待遇。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参保方式
参保缴费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实施参保缴费工作,各村(社区)村民(居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个人部分的征收。新参保(续保)人员可持户口簿、居民二代身份证(新生儿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金融社保卡,到漾濞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综合服务窗口进行参保登记(业务咨询电话:0872-7524720)。参保人也可以通过微信端(云南医保小程序)进行实名登录,再通过“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模块自主进行参保登记,两个工作日后,税务与医保部门数据共享,参保人可以通过缴费平台进行缴费。
(二)缴费方式
1、“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见图一)。(1)步骤:微信搜索“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或者扫码关注;(2)注册账号并登录;(3)点击进入社保缴费模块;(4)点击自主缴费或者代他人缴费模块即可缴费;(5)点击缴费电子回单开具模块开具缴费电子回单。
2、县农业银行渠道:农业银行微信二维码(见图二)、POS机、自助终端机、营业网点窗口。
3、县农商行(农村信用社):农村信用社APP(见图三)、自助终端机、营业网点窗口。
4、县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带好银行卡到县政务服务大厅税务窗口进行缴费。
5、云南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账户个人部分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若已在“云南医保”小程序的个人共济账户上绑定过被缴费人信息,则忽略该步骤,直接到第二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中缴费)。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医保0872-7524720 税务0872-3076052
漾濞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漾濞县税务局
图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图二:农行云南分行微银行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图三:农村信用社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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