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大理州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3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农药残留(甲胺磷、毒死蜱、敌敌畏、多菌灵、腈苯唑、噻虫胺、噻虫嗪、吡虫啉、苯醚甲环唑、丙溴磷、水胺硫磷等);植物生长调节剂【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一般食品参数【亚硫酸盐(以SO₂计)】;重金属指标【镉(以Cd计)、铅(以Pb计)】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6批次,合格0批次,不合格6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噻虫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亚硫酸盐(以SO₂计)。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产品,大理州漾濞县市场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10月8日
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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