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漾濞县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各乡镇10月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效“红黑榜”制度建立情况进行通报。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大对黑榜自然村的督促指导,黑榜自然村对照一档村庄要求逐一抓好整改落实,并于11月10日前将整改报告报至农村县人居办。
电话/传真:7526918 邮箱:ybkjzhzx@126.com
附件:漾濞彝族自治县2023年10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红黑榜”
漾濞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