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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7203/2023-00028
  • 发布机构: 漾濞县交通局

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16号提案的答复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25日
  • 来源: 漾濞县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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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宇芝委员:

!向县政协十届次会议提出并经审查立案的《优化大漾公路路灯照明时段的提案》(提案编号102016),已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由我局主办。我局在办理过程中,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和督办的有关要求,主动向领办、督办提案的县领导汇报,按照主办单位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提案办理工作,单位主要领导批办提案,单位分管领导领办提案,明确每件提案的经办人员,明确办理时限和质量要求,切实加强提案办理组织协调工作,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落细落实要求,强化办理责任。落实协商制度,提升落实效率,严格办理程序。现根据提、办双方参加的面商座谈会形成的共识,答复如下:

我局认为,的提案选题较好,真实反映了大漾公路沿线路灯存在的问题大漾公路属于省道233,管养责任单位属于漾濞公路分局。20218月至20223月,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由我局负责实施了“233省道平坡至淮安段美丽公路改造项目”。同时,苍山西镇、平坡镇两个镇对平坡至县城公路沿线所有路灯进行了更新更换,并负责公路沿线路灯的维护。根据您在提案中所提的路灯点亮时间及损坏的问题,我局将积极与苍山西镇沟通协调,建议进一步理顺公路照明等设施管理机制,提高公路沿线路灯设施维护管理水平,适时调整优化照明时间,及时维修、更换损坏路灯。

非常感谢一直以来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对我局的工作多提意见建议,并和我们保持密切联系。(联系电话:0872-7522618)

漾濞彝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20236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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