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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5521/2023-00181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年09月11日
  • 发文字号: 漾政办通 〔 2023〕 38号
  • 主题词: “个转企” 方案
  • 体裁: 通知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个转企”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12日
  • 来源: 漾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字体: 大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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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室(司行社)

《漾濞彝族自治县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个转企”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202391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2023年“个转企”工作行动方案

为加快推进我县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以下简称“个转企”),促进全县民营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特制定本工作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云政发〔202121号)、《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发改办公〔2022500号)、《大理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大理州“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发改法规〔202227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个转企”,提升民营企业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活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20231031日,确保2023年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数新增300户,力争达500户。

(二)工作重点

1.将符合下述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

1符合小型企业划型标准下限的个体工商户;

2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

3将达到或超过微型企业划型标准上限50%、按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个体工商户;

2.积极动员其他自愿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

3.注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要从严把关。

三、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个转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县长李庚昌为组长,常务副县长董建勋、副县长张奇为副组长,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统计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融媒体中心、人行县支行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监局,由罗会高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调度等工作。

“个转企”是全县当前十分重要、十分紧迫的工作任务,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分析、拿出有效措施,抓好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直接责任领导及日常工作联系人于本文件发文次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3076309

四、工作措施

(一)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县市管局将至目前已注册的个体工商户信息分乡镇、分行业进地梳理,各乡镇、部门掌握个体工商户状况,并对照附件认真逐一分析,梳理出“个转企”工作重点目标台账。

(二)成立专班,重点推进。针对任务较重的“个转企”行业部门,成立3个工作专班:

1.农业“个转企”工作专班。由县农业农村局、林草局牵头负责,县级相关单位配合,各乡镇具体参与落实,对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个体工商户开展“个转企”动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人员根据需要临时抽调。

2.工业、批零住餐“个转企”工作专班。由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县供销社牵头负责,县级相关单位配合,各乡镇具体参与落实,对工业、批零住餐业等个体工商户开展“个转企”动员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商务科技局,人员根据需要临时抽调。

3.“个转企”登记服务工作专班。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县政务服务局、税务局、人行、统计等部门配合,负责“个转企”咨询、营业执照登记业务办理。对“个转企”营业执照登记需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最多让办理人员跑一次,办理业务时耐心、细致,热情服务,限时办结。专班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根据需要临时抽调。

(三)紧密配合,务求实效。各专班以及未成立专班但有目标责任的发改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文化旅游局、卫健局等部门之间、部门与乡镇之间紧密配合,部门负责行业牵头抓总,发挥行业主管、了解个体户经营规模、行业政策支持等方面的优势开展工作;乡镇属地负责具体参与动员,发挥属地管辖、人员熟悉、了解实际经营状况等方面的优势。乡镇、部门共同梳理出重点目标,并到实地逐一核实生产经营情况,积极动员“个转企”,确保全县既定目标任务完成。

各乡镇、各专班、部门于2023915日起每周五1700前将本周“个转企”完成情况报县“个转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传真):3076309

(四)明确标准,兑现奖补。为充分调动个体工商户“个转企”的积极性,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经县市监局确认在202311日至20231031日完成“个转企”登记注册的,由县财政给予每户企业3000元的奖励补助,企业领取奖励补助时须签订两年内正常经营不注销的承诺书同时,对“个转企”企业,县人社局、团县委、总工会、妇联、工商联等部门优先考虑享受小额担保贷款优惠政策。

五、组织保障

(一)宣传发动,积极广泛动员。各部门、乡镇要充分利用办事大厅、网站、会议、广播、公示栏、传单等多种渠道、形式,充分宣传解读“个转企”税费优惠、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政策。各乡镇、各行业部门要对辖区和行业内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精准宣传动员,对有转企意愿的个体工商户上门做工作,用心用情协助企业做好“个转企”。要动员个体工商户中的党员积极响应,带头做出“个转企”示范。

(二)加强学习,提升工作能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对“个转企”条件、登记办理流程、所需材料、扶持政策等知识学习培训,提升一线工作人员的宣传动员、登记服务工作能力,打通服务和推动“个转企”的“最后一公里”。

(三)跟踪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持续做好“个转企”动态管理,掌握该地区、该行业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具备条件的及时动员并办理“个转企”登记。对“个转企”后的企业给予各方面积极支持,严禁“个转企”后又随意注销的情况发生。县税务局、市监局等部门要积极做好“个转企”后企业的报税、年报等相关业务指导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企业的业务量,打消市场主体对“个转企”后办理业务麻烦的顾虑。

(四)严格督查,定期通报情况。“个转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监测分析调度工作机制,对各行业领域、各乡镇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按周通报,县人民政府将适时进行工作调度。同时,县委、县人民政府将“个转企”工作列入县委、县人民政府督查和年度综合考评,对工作落实不力、推而不动、推诿扯皮,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将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

附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所得税纳税区别

3.个体工商户转为个人独资企业、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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