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
一、职能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承担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建立并管理全县经济社会运行宏观数据库。
(二)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建立和完善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统计指标和统计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负责牵头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四)负责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社会组织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负责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六)负责组织各乡镇、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负责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漾濞县委、漾濞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负责依法管理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九)负责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的现代化。建立以统计数据中心为枢纽的现代统计信息处理与服务的平台,建立和管理统计信息网络和网上直报系统,指导全县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负责组织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统计报表的管理。建立统计巡查、统计执法大检查和统计专项执法长效机制。依法查处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指导部门建立统计工作制度,加强部门统计管理,完善部门统计调查指标体系,指导部门开展统计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对部门统计和基层统计的考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根据考核结果进行表彰。
(十二)负责协助乡镇管理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和管理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职务评审工作。组织并管理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统计干部培训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班子成员
局党组书记、局 长: 茶春江 主持县统计局全面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永伟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业务股、普查指导股。负责工业统计、建设领域投资、能源规下工业企业调查、劳动力调查、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执法,负责各级各类巡视、巡查和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学斌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负责农业农村统计、城乡住户调查、工会、纪检、人事、党风廉政(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筹备工作)、意识形态、安全保密工作、学习教育活动、后勤保障工作(主要是单位公务派车、接待工作安排)、相关信息上报工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巡视、巡查和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余汉芬 ,协助局长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负责处理上级来文、草拟各类文件、报告(并按程序发文和上报)、草拟讲话稿及各类汇报材料、筹备各类会议、办公用品的采购;负责单位国民经济核算、财务、服务业、贸易、单位从业人员和劳动工资统计、妇女儿童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巡视、巡查和各类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主要是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工作。
局党组成员、业务股股长:杨桂江,承担投资、建筑业统计、房地产统计工作;协助杨永伟副局长做好业务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国民经济综合核算统计股
(三)农村社会经济统计股
(四)业务股
(五)普查指导股
(六)漾濞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
1.机构名称:漾濞彝族自治县地方统计调查大队,机构规格:股所级,公益一类。
2.人员编制:核定事业编制10名,其中: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9名。
3.主要职责:(1)负责本县经济社会各个领域的抽样调查、典型调查和重点调查工作,开展统计分析研究。(2)承担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统计调查任务。
四、办公地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漾江中路58号(县人民政府院内)。
五、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冬季11月1日-下一年2月29日8∶30-12:00,14:00-18:00,其它季节3月1日-10月31日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72-7522770
负责人:茶春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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