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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92864455N/2023-00061
  • 发布机构: 漾濞县生态环境局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
  • 来源: 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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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漾濞县瓦厂光伏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大理白族自治州漾濞县瓦厂乡

建设单位

华能澜沧江(大理)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深圳市广辉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工程含1条输电线路,线路起点为110kV瓦厂光伏升压站110千伏构架,止于徐村电站110kV徐下I回线T接点,本工程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全程为架空线路,新建线路全长约6.38公里,新建杆塔数为19基。新建线路导线采用JL/LB20A-185/30型铝包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2OPGW-50光缆(24G.652D)。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本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920m²,其中永久占地650m²,即塔基占地;临时占地1270m²,包括塔基需布置施工场地870m²、4个张牵场400m²。项目总投资为4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8.8万元,占总投资的16.38%

线路自110kV瓦厂升压站向东出线,架设约220米后左转避让生态红线向北方向沿入鹤公路架设至入鹤村附近,然后在入鹤村东北方向约780米处,右转避让生态红线向东北方向沿瓦徐公路架设,途径那么、笔午至习村北侧,在习村东北方向左转避让生态红线后跨越漾濞江,最终T接至徐下IN2#塔。

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生态影响:塔基开挖,施工临时设施设置 (塔基施工临时占地、牵张场),材料堆放造成局部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易引起水土流失。

2)废水:施工人员依托瓦厂光伏升压站施工生活区,仅在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洗手废水用作洒水降尘。施工期输电线路塔基施工产生废水主要来自塔基混凝土拌和。

3)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来源于输电线路架设施工土石方开挖、设备安装、建设材料堆放、运输车辆等造成的扬尘。

4)噪声: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

5)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工程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废砖块、混凝土等建材。

施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随施工期结束而终止。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表现在:

1)大气环境影响:本项目为线路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废气。不会对项目沿线区域大气环境产生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由瓦厂光伏电站负责运维,不新增定员。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不会对项目沿线区域地表水环境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输电线路运行噪声主要是由导线、金具和绝缘子的电晕放电、间隙放电(火花放电)而在其周围形成的电磁性噪声。

4)固废影响:生活垃圾:本项目运营期由瓦厂光伏电站负责维护检修,不新增定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统一运至附近村庄垃圾收运点,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树枝:项目运行期间,线路的维护会对沿线巡视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树木进行砍伐清除,清除的树木就近提供给附近村民作为薪柴使用。废弃绝缘子:本项目线路进行检修时,会产生少量的废弃绝缘子,统一由维修人员带回瓦厂光伏电站进行收集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公司进行定期清运处置。

5)电磁环境影响:线路运行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为减轻建设项目实施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结合项目的性质和特点,项目在后期建设及运营管理中拟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产生少量的洗手废水,产生量较少,直接用作洒水降尘;塔基浇筑混凝土拌合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澄清后回用于塔基混凝土搅拌和洒水降尘,不外排。

2)施工期大气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气污染主要为施工粉尘,采取场地围挡、洒水降尘、加强车辆保养等措施。此外,在施工场地设置专人监管建筑垃圾的收集和及时清运处置,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3)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运行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进行施工;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并对强噪声源设立围挡进行隔绝防护。施工期噪声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施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施工区域设置垃圾桶,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进行清运处理。建筑垃圾中混凝土、砂石、废砖块等不可回用的同填方一同回填,废弃导线、包装材料等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用。

5生态影响防治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施工直接影响范围,杜绝随意砍伐原木搭桥垫路,采集可用的资源植物等情况的出现,杜绝随意踩踏农作物。线路经过林区时,采用高跨设计,按主要树种的自然生长高度加7m 跨越距离确定导线和铁塔高度,避免大范围砍伐林木和剃山头的现象。施工中通过采用空中张力放线技术,减小放线通道的林木砍伐量。工程施工单位应加强与当地林业管理部门的联系,做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强化火源管理,降低火灾隐患。在杆塔设计中,通过优化坡比,减少铁塔基础尺寸,从而缩小塔基占地,减少塔基开挖范围,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为适应山丘塔位高差较大的地形,所有塔型均设置全方位高低腿,减少塔位平降基土方,避免塔位地表植被破坏引起的水土流失,达到既保护自然环境,又保护铁塔和基础安全的目的。

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在运营后无废气产生,不会对沿线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无需采取专门的废气处理措施。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输电线路投运后,无废水产生,无需采取专门的废水处理措施。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良导体绞线,减小静电感应、对地电压和杂音;导线、金具提高 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运营期严格落实动植物、水土保持措施,运营期线路清理安全隐 患时,严禁砍伐除必要砍伐的隐患树木以外的树木,砍伐前需向相关林业 部门报告及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按林业部门的要求进行安全隐患树木清理。

5电磁环境

对于新建输电线路,应优化导线的相序排列方式及杆塔型式,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并提高线路的加工工艺,降低线路周围的工频场强。建设单位应在危险位置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高压输电线路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帮助群众建立环境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在高压走廊内的停留时间。确定导线与地面、建筑物、树木、公路、河流及各种架空线路的距离时,导线弧垂及风偏的选取按《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执行。加强线路日常管理和维护,使线路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6)生态环境保护

在施工结束后对建设用地周围开挖土地进行回填等生态恢复作业,及时恢复临时占地使用功能,及时覆土绿化,绿化结束后,应定期进行抚育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程序,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工程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后采取人工植树种草的措施,加快植被的恢复进程。未利用料及临时弃渣妥善堆存,周边设临时截排水、拦挡或土工布覆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公示时间:20231110日至2023年1117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该建设项目环评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投诉举报电话:0872—7524593。

业务咨询联系电话:0872—752459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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