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相关规定,现将《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事项认真抓好落实。
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21﹞28号),进一步吃透规定、标准、范围、程序,推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纳尽纳。同时,要根据本级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际,实行动态调整。
二、凡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的法定程序,确保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三、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附件: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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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决策事项 |
承办单位 |
决策依据 |
决策程序完成时限 |
1 |
《云南省历史文化遗产震后修缮恢复重建试点-漾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上街历史文化街区震后修缮恢复实施方案》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漾濞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历史文化遗产震后修缮恢复重建试点-漾濞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上街历史文化街区震后修缮恢复实施方案的批复(漾政复﹝2023﹞6号) |
2023.2.8 |
2 |
《漾濞彝族自治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2022—2030)》 |
州生态环境局漾濞分局 |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 |
2023.5.22 |
3 |
《漾濞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县自然资源局 |
《大理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
2024.12.31 |
4 |
撤销苍山西镇金星完小、淮安完小和白羊小学 |
县教育体育局 |
《漾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23年远景目标纲要》 |
2023.8.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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