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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应急管理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3日
  • 来源: 漾濞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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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案》的修订背景

漾濞彝族自治县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2016年修订)2016919印发实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和应急管理体系、能力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防汛抗旱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定位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变化;2018机构改革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职能也有了新定位,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于20211026日印发了《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调整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于123日完成了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调整划转工作,县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原《漾濞彝族自治县防汛抗旱专项应急预案》已经不能适应当前体制机制需要。同时,结合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2022117日印发了《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提出了要求;省级、州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在2021年也启动修订工作,省级《预案》于2022316日印发实施,州级《预案》于2022424日印发实施。为此,漾濞县迫切需要根据调整后职能职责和应急处置新要求,对县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切实做好全县水旱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

二、《预案》修订依据

本次修订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云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理白族自治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调整工作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预案》修订过程

(一)明确工作任务要求。预案编制工作于202112月着手准备,应急管理局组成工作专班,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与昆明理工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共同成立预案编制组,于20222月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和工作任务,开始预案编制起草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扎实开展基础调研。预案编制过程中,坚持合规性、针对性、协调性、适应性、可操作性原则,扎实开展基础资料收集及调研工作。编制组多次召开工作会议进行推演、讨论,对预案逐条款进行取精用宏修订完善,于20224形成《预案(初稿)》。

(三)广泛征求意见建议。202255日漾濞彝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向各成员单位及乡(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征求意见建议,截至56日下午17:00时各单位均反馈意见建议,其中有修改意见文件1份,编制组逐条认真研讨,给予采纳县气象局建议2条,进一步修改完善《预案》(征求意见稿)。

(四)及时组织专家评审。2022513日组织省内专家对《预案》进行了评审,专家组一致同意审核通过,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及建议,编制组按照专家建议对《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预案》送审稿。

(五)2022616日县政府常务会基本审核通过,对会上提出的意见,会后及时召开《漾濞彝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现场征求意见会,听取了各方意见及建议,进一步细化、优化了预案。

四、对预案修订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预案》的主要结构。本《预案》约2.5万字,共分为8个部分1.总则;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监测和预报预警;4.应急响应5.应急保障;6.后期处置;7.附则;最后设置了相关附件。在结构和内容上作了部分调整,对比原《预案》,修改第2条“组织机构及职责”名称为“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理顺了上下级防指关系,明确了基层防汛抗旱组织;修改第3条“预防和预警机制”名称为“监测和预报预警”,扩充了预报预警的分类、发布、响应、解除等内容;修改第6条“善后工作”名称为“后期处置”。修改了“2.2组织体系”“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3.1预防预警信息”“3.2预防预警”“3.3预警支持系统”等10余条二级标题名称,具体内容也作了适当调整。增加“1.1指导思想”“4.5信息报送、处理和发布”“6.1调查评估”等条目,进一步强调了应对水旱灾害的会商研判工作机制。删除“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等冗杂过时的条目内容。

(二)关于修改思路。在修改思路上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机构改革后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新情况、新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紧扣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云南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大理白族自治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大理白族自治州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会议、文件精神和县防指成员单位“防”、“抗”、 “救”职责,进一步规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水旱灾害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

(三)关于指挥体系和成员单位调整的问题。在原预案基础上增设总指挥以及1名指挥长、4名副指挥长,实行防汛抗旱总指挥和双指挥长。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指挥长由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主持县防指日常工作)担任,副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县水务局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县森林消防中队中队长担任;明确了防汛抗旱关键期由总指挥坐镇,常务副总指挥、分管指挥长靠前指挥的指挥体系。

按照机构改革后各成员单位新的职能职责,对防指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适当调整,重点明确和调整了县应急管理局和县水务局的职责,将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县防汛办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水务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县气象局分管副局长、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与原预案相比,成员单位由34个调整为40个,其中县工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卫计局、县安监局、县教育局、县环境保护局、县广电局等9个成员单位名称进行了变更,删减了县政府应急办、县武警中队、县森警中队、县公安消防大队、县监察局、县纪委派出农口纪工委、县委政研室、县政府法制和政策研究室、县安监局、县移民局、县政府扶贫办、县电力公司等12个单位。新增了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中队、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审计局、县政府新闻办、县委网信办、漾濞羊庄坪水文站、大理公路局漾濞分局等15个单位。

(四)强化了监测和预报预警问题。按照“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的要求,坚持防灾减灾救灾关口前移,根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健全完善了监测和预报预警机制,进一步扩充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的内容。补充完善了预警分类分级情况及预警发布、预警响应、预警解除整个流程的各项工作细节,推进防汛抗旱应急处置体制机制向精细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

(五)细化了应急响应有关要求。将县级层面防汛抗旱应对工作由低到高设定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共4个响应等级,在应急响应的启动权限上作了调整,Ⅰ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签署命令,II级应急响应由总指挥(委托常务副县长担任的指挥长)签署命令,III级应急响应由分管水务的指挥长(被授权的副指挥长)签署命令,IV级应急响应由县防汛办主任或常务副主任)签署命令;在总结分析近年来我县水旱灾害处置经验的基础上,应急响应启动条件由原来的5个方面扩展到10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针对性,启动响应时考虑了水旱灾害应急响应与救灾应急响应、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衔接,细化了不同等级响应行动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应对具体灾情时的抢险救灾分工,明确了指挥机构设置原则,并配套考虑了有关工作组的设置需求;强调了III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期间有关部门到防指联合值守、集中办公等措施,确保信息资源共享、专业优势互补,形成防灾抗灾合力,进一步提升预案的可操作性。

(六)完善应急保障措施及后期处置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项应急保障工作责任部门和单位,强化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要求,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演练,强调应急演练注重统筹协调和部门联动。新增“调查评估”科目,提出水旱灾害防范、治理、改进建议和措施。做好各项应急保障工作是为了更好发挥有关成员单位抢险救灾职能,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必要举措。

五、修改后的几个特点

(一)对应和体现了新情况,新形势。一是构建新型应急管理体制,指挥机构力量更加强化。指挥部设防汛抗旱总指挥和双指挥长,成员单位数量由34个调整为40个。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县防汛办调整到县应急管理局,加快形成统筹协调、统分结合的大应急工作格局。二是更加适应新的水旱灾害形势。面对极端天气多发频发的趋势,特别体现了极端天气下突出预警响应的作用。修订后的《预案》,应急管理体制更加完善,灾害处置更加高效,大灾应对更加充分,资源配置更加优化。

(二)更实用,更易操作,更顺畅。《预案》细化实化指挥长和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响应机制、行动措施,量化预警和应急响应启动的标准,增强了实用性、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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