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2〕51号)、《大理白族自治州乡村振兴局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大乡振发〔2022〕8号)及《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漾濞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雨露计划工作的通知》(漾乡振发〔2022〕8号)文件要求及相关通知文件精神,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接受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5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接受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经过贫困学生申请,村、乡、县三级贫困资格和“雨露计划”系统学籍审核,现就我县2023年秋季学期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872-7520976,监督电话:12317。
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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