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农村致富带头人培养工作的通知》(云乡振发〔2023〕30号)文件要求及相关通知文件精神,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过渡期内,以脱贫出列村和经济发展薄弱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10万元以下)为重点,每个村每年培养3至5名理念新、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致富带头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经过本人申请,村“两委”、第一书记或驻村工作队组织考察,乡(镇)政府审核,县乡村振兴局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审定,现就我县2023年农村致富带头人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1月23日前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872-7520976。
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