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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704D/2023-00066
  • 发布机构: 漾濞县住建局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自查自验情况表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2日
  • 来源: 漾濞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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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自查自验情况表

组织单位:漾濞县人民政府     主要领导签字:             验收日期202312 11

环境问题

全省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容不足,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

整改时限

20221231

整改目标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0%。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已完成

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R  否

编制单位

漾濞县人民政府

组织

审核单位

大理州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措施1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作,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80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

20231231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其他情况:

措施2加大生活垃圾处理场及周边环境卫生脏乱问题排查整治力度,消除垃圾处理场环境风险隐患。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

20231231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其他情况:

措施3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其他情况:

措施4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1231

其他情况:

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否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责任追究

  否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信息公开

  否

信息公开

链接

群众满意

度调查

  否

责任单位

调查情况

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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