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验收情况报告
根据《大理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整改任务,漾濞县高度重视、狠抓落实,对反馈“城市(县城)地下管网普查工作推进缓慢”问题积极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反馈问题“城市(县城)地下管网普查工作推进缓慢”,2022年6月16日,省委书记王宁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暨2022年度总河长会议上要求,年内基本完成城市(县城)地下管网普查工作,截止督查进驻,仅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完成排查,全州地下管网普查任务完成滞后。结合我县实际,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压实相关单位工作责任,保整改工作有序、高效完成。
二是制定县城排水管网普查工作方案,开展系统普查,全面摸清排水管网底数。
三是形成排查成果,绘制排水管网一张图,于2023年2月完成排水管网普查工作,并通过县级自验收。
二、下步工作
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对洱海保护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和省州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国之大者”,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做到举一反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努力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中走在前列,走出一条以绿色为底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3年12月22日
自查自验情况表 环境问题 城市(县城)地下管网普查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整改目标 按照时限要求,围绕有效整改问题描述中的相关问题,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确定问题整改所达到的目标 整改目标 完成情况 已完成 整改方案 编制情况 是√R⠂༯span>否□ 编制单位 漾濞县人民政府⠼/span> 组织 审核单位 大理州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 措施1:制定县城排水管网普查工作方案,开展系统普查,全面摸清排水管网底数。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 其他情况: 措施2:形成排查成果,绘制排水管网一张图。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整改时限 2023年12月31日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 √ 其他情况: 措施3: 整改时限 完成情况 规定时限完成 ⠼/span> 其他情况: 措施4: 责任单位 整改时限 其他情况: 环境违法 行为查处 是□⠂༯span>否√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责任追究 是□⠂༯span>否√ 责任单位 办理情况 信息公开 是√⠂༯span>否□ 信息公开 链接 群众满意 度调查 是□⠂༯span>否√ 责任单位 调查情况 自查自验结论及签字 经材料核实和现场核实,符合验收要求,同意上报组织验收。 县(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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