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赵新海等2名同志任职的通知》(漾干字〔2023〕160号)《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万毅超同志任职的通知》(漾干字〔2023〕165号)《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苏黄英等5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3〕171号)《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茶凤同志任职的通知》(漾干字〔2023〕172号)《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茶凤等2名同志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3〕173号)《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常相光等4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3〕208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3年12月22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赵新海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特色产业培植服务中心副主任;
罗立平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万毅超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延期至2024年8月);
苏黄英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漾濞彝族自治县防治艾滋病局局长;
苏 剑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罗阿增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左竹春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李 云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职务;
茶 凤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职务;
常林旺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正科)职务;
孔春明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1年)职务。
2023年1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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