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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财政局

致全县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一封信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1月16日
  • 来源: 漾濞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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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一封信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

值此新之际,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家庭幸福 

春节将至,为营造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漾濞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别提醒您:抵制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幸福年!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1.非法性:“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2.利诱性:“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正规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均不承诺保本保收益;3.社会性:“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

生活中,如遇以下情形要警惕:1.“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2.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3.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4.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5.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6.“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7.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8.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9.“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10.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漾濞县处非办提示您:投资一定要看清,转款不忘“防范经”,“四看、三思、多留心”。一看融资主体。合法的融资应得到有关部门批准,看融资单位有无合法金融资质非常关键,务必要求融资单位出示金融许可证,如果不确认投资公司是否有资质,可向行政监管部门(金融办、人民银行、市场监管局等)咨询。二看宣传方式。非法集资需要虚假宣传造势,关键词通常是“高息”、“保本”,是否编造“网络借贷、投资理财、虚拟货币、养老服务”甚至免费旅游、考察等。不要盲目相信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要问清融资的实际用途?获取利润的途径是什么?四看集资对象。是不是谁都可以参与,对不特定对象来者不拒。如果不限条件即可投资,您就得多留个心眼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如果您害怕错失良机,那么转款前,还请您谨慎三思,多留心。

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员自行承担。如发现身边有非法集资活动,请您及时收集和保存宣传资料、合同协议、转账凭证等证据,主动向公安机关或金融监管部门举报。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防范非法集资,建设幸福美好、安宁康乐的家园。衷心感谢您及家人对维护金融秩序稳定工作的关心、支持和配合,祝愿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举报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漾濞支行       0872-7522411

县公安局经侦大队        0872-7521858

县处非办(县金融办) 0872-7521276

   漾濞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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