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保单位:
为做好企业单位2024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大理白族自治州税务局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基数申报工作的通知》(大税发〔2024〕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基数申报和启用时间
年度缴费工资集中申报应在2024年1月至3月内完成。新缴费工资基数于2024年1月起生效,并自2024年1月起产生基数调整后的应补收费款。
二、申报范围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单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
各参保单位按照通知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组成范围,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客户端、办税服务厅中其中一种方式自行完成工资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申报】-【单位社保费缴费工资日常申报】进入申报主界面。注: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日常申报(按职工)和单位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日常申报(按险种)都可进行缴费工资申报,如各险种的缴费工资一致可选择“按职工”申报,如各险种缴费工资不一致则必须选择“按险种”申报。
按条件查询并选择出需要申报的数据,可通过单个修改、批量修改或点击“模板下载”在Excel表格中修改工资后再导入等方式进行工资修改,完成工资修改后点击“提交”完成缴费工资年度申报。生效月份选择为2024年1月。
社会保险费客户端:进入【缴费工资申报】-【月度缴费工资申报】界面,点击“添加”按钮选择“添加全部正常缴费职工”,在申报界面的右上可切换选择按险种申报。
通过单个修改或点击“导出”下载模板在Excel表格中修改工资后再点击“添加”以外部文件导入方式填写新缴费工资,缴费工资确认无误后,选择需要提交的数据点击“提交申报”按钮;提交后,等待20秒或点击“确定”按钮,自动引导进入申报记录页面。生效月份选择为2024年1月。
办税服务厅:缴费人也可携带缴费工资基数相关申报材料前往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按税务人员指引办理。
四、注意事项
(一)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关系到参保人员切身利益,请各参保单位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如实申报,并对缴费工资申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逾期未申报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二)请各参保单位按照申报时限完成2024年度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工作,有下属单位的要及时将通知转下属单位,并按时完成申报。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申报缴费工资基数同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一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全口径月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全口径月工资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全口径月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工资基数一旦完成申报,原则上年度内不再变更。
(三)在提交申报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需同时提交申报。税务局联系电话:社非股:0872-3076052办税大厅:0872-7524147;县社会保险中心:0872-7524463。
国家税务总局漾濞县税务局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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