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将大理州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4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抽检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等标准及相关规定。抽检项目为农药残留(噻虫胺、腐霉利、甲胺磷、毒死蜱、丙溴磷、敌敌畏、水胺硫磷等);重金属【镉(以Cd计)等】;兽药残留【甲氧苄啶、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等】;禁用药物及其化合物【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克伦特罗等】。此次监督抽检样品共计6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0批次。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2023年12月08日
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08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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