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有关要求,2024年第一季度,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4年第一季度我县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对全县政府网站授权的37个部门和9乡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一季度信息发布数量、信息错误情况、政策解读情况等内容进行检查,全县共发布信息529条,信息发布数量较上季度大幅下滑。第一季度信息发布相对较多的单位(详情见附件1):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局、县政务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草局、县核桃品牌发展中心、县农业农村局;第一季度未发布任何信息的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司法局、县投资促进局、县供销社、县地震局、顺濞镇、太平乡、瓦厂乡、鸡街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4个,信息更新无逾期现象,有问题能及时整改,合格率100%。第一季度未发现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单位发布信息中存在个人隐私信息,如部分信息中存在个人证件号码、电话号码和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部分社会救助信息中存在个人残疾和疾病信息。
(二)部分单位在信息发布过程中不按照提示要求对错敏信息进行核对、修改,尤其是附件中存在的错误,较为突出的是财政预决算信息。
(三)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不够严格,近期通过监测深度扫描,我县纳入监测的政务新媒体出现大量错误和问题,部分错误和问题反复多次出现。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各单位要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漾濞县落实<2022年大理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方案》要求,对照任务分解表,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常态化信息发布工作,杜绝长期不发布信息的情况出现。
(二)加强问题整改。请各单位及时对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同时对县政府办公室平时在工作群中通报的问题,要做到及时整改、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避免出现严重错误被上级通报。
(三)严格信息发布审核工作,信息发布前要做到“三审三校”,在发布信息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提示,对提示信息进行甄别,确实属于错敏信息的要及时修改,严禁发布涉密、个人隐私和有严重错误的信息。
(四)做好信息更新。由于办公时间、地点等变化,请各单位及时更新组织机构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避免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被上级通报。
2024年4月2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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