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属国有资产管理,深化县属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促进全县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漾濞县国资委出台了“1+N”国资管理制度,标志着全县在进一步完善国资监管体制机制上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1+N”制度为一个实施方案、N个办法,即:《漾濞县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漾濞县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监督管理办法》《漾濞县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漾濞县国资委监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办法》《漾濞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漾濞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办法》等21个办法。这些制度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重点,理顺了监管边界,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向独立市场主体转型。
近年来,漾濞县紧紧围绕中央、省和州有关要求,制定了多项县属国有企业关键制度,为构建国资监管新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为推进企业规范运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