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教体字〔2024〕10号
漾濞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
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进修学校:
根据《漾濞彝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漾人社发﹝2024﹞12号)精神,为做好2024年度全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推荐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依据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职称
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0〕57号)、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8号)和《大理州教育局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教字〔2018〕50 号)等省州相关文件要求开展申报推荐评审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
符合《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28号)规定范围和申报条件的人员。
三、申报推荐要求
(一)严格在岗位数内申报推荐。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在人社部门核定的岗位数内,且须在空岗内推荐,不得超额推荐(其中参加特殊人才评审的人员可不受岗位限制先行申报评审)。符合放宽评聘岗位范围条件的须严格执行《关于放宽县级及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通〔2016〕106号)要求。相关学校于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XX学校岗位数使用情况说明》(附件2)纸质材料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二)履职年限计算。申报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累计年限及履职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加强师德师风考核。把师德师风表现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的第一标准,在申报推荐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注重对申报人政治品德、师德修养、教书育人等方面的考察,对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申报时提交一份由单位主要领导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师德鉴定表(附件5)。
(四)严格执行继续教育规定。严格执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贯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人社发〔2015〕319号)要求,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继续教育登记管理执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申报人员提交《大理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9)。
(五)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全面实行申报人述职制度,申报人需在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述职(职工代表大会由单位领导、中层干部、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和教师代表等组成,代表人数不少于20人;少于20人的单位须召开全体职工大会)。述职内容包括:现从事教学工作简历、师德表现情况、年度考核、教学成果、表彰奖励、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以来担任班主任、辅导员、就业创业指导等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教学科研管理、技能实践等工作情况。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情况、指导青年教师组织开展活动情况、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实习实训教学等方面取得的业绩成果、获表彰奖励等情况。参会人员根据申报人员述职情况,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推荐,同意推荐票数达参会人数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方可推荐申报。述职情况(参加人数、会议范围、无记名投票情况等)须在申报评审表“基层单位意见”栏中如实填写清楚。
(六)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学校对申报人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6),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当日和节假日除外),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根据公示情况填写《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报告表》(详见附件7)。公示、公示情况报告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和工作经历登记表》(详见附件8)相关数据应遵循实际、符合逻辑。单位不作公示、不提交公示情况报告表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教育系统职改部门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经查实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并从查实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责任,同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
(七)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要求。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时间应符合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教师〔2016〕3号))要求。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员、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队员等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
(八)对参与政府重点工作的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倾斜。专业技术人员服务乡村振兴、洱海保护等政府重点工作期间,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优先参加职称申报评审,参与重点工作取得的业绩贡献可作为职称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因表现突出受到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可视同为相应等次的业绩成果。
(九)从事党务工作等教师职称评审相关依据。从事党务工作教师的职称申报评审按《大理白族自治州教育体育局、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州中小学校从事党务工作教师职称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大教体字〔2022〕70号)执行。从事共青团工作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按共青团大理州委、大理州教育局、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少先队大理州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大理州深入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大团联发〔2018〕4号)执行。
四、申报推荐评审方式和流程
(一)申报评审方式。2024年职称评审采用网络申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网络申报评审工作须登录“云南省中专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址:http://ynzcpd.cn),进入系统首页后选择“大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入口登录,推荐使用win7及以上版本操作系统,IE11、谷歌、火狐浏览器。
(二)上报申报工作人员名单。此项工作根据州局工作进程,已经完成。
(三)申报人注册及提交申报材料。首次申报人员填写注册信息提交学校审核通过。已使用过系统的申报人员可直接登录,密码已重置为123456,请登录系统后修改密码。进入系统后,按要求逐项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材料情况及规范要求详见附件3)。未按一次性告知要求进行完整报送的不予受理,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过程参阅《大理州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管理系统申报教师使用注意事项》。
(四)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上报。各学校按时完成申报人材料审核、推荐、公示等相关工作,严格按照上报时间节点审核推荐上报(逾期无法受理)。
(五)县级主管部门资格复审、公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上报后,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工作人员对我县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在漾濞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bi.gov.cn)进行推荐公示。
(六)评审时间。计划于2024年10月完成。
(七)评审表印制存档。待人社部门任职资格文件印发后,评审通过人员的评审表将统一从系统导出,交由各学校自行打印(要求一式二份,A3中缝装订,表十七在封底),按推荐程序逐级加盖公章后存档。
(八)准确把握几个关键时间节点
1.《XX学校岗位数使用情况说明》(附件2)报送时间:2024年6月30日前报送。
2.申报人注册及提交材料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7月20日。
3.学校审核上报时间:2024年8月5日前。
4.县级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8月7日—9日。
5.县级公示时间:2024年8月10日—16日。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精准把握政策,加大政策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对接,及时安排部署,抓紧落实申报推荐相关事项,确保申报推荐工作顺利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民主、择优开展职称申报审核推荐工作。申报人对申报行为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详见附件4)。用人单位对推荐行为负责,对申报人所填报内容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关,推荐上报相关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程序执行不严格、审核把关不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职称申报推荐评审各环节程序要求,强化公示公开,畅通意见反映渠道,提倡实名反映具体真实情况。对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以及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附件:1.XX县(市)岗位数使用情况说明
2.XX学校岗位数使用情况说明
3.大理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申报
材料目录及附件上传要求
4.个人承诺书
5.师德鉴定表
6.关于XX同志申报XX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公示
7.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个人材料公示情况
报告表
8.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实践和工作经历登记表
9.大理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
10.刊物的真实性、合法性查询
漾濞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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漾濞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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