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漾濞彝族自治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漾濞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召开漾濞彝族自治县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就《漾濞彝族自治县漾江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漾濞彝族自治县平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漾濞彝族自治县顺濞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漾濞彝族自治县富恒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漾濞彝族自治县太平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漾濞彝族自治县龙潭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漾濞彝族自治县瓦厂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漾濞彝族自治县鸡街乡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于2024年7月中旬在漾濞县自然资源局5楼会议室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听证会的2号公告上发布。
三、听证代表和听证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1.将邀请或依申请选定部分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部门听证代表,其中:熟悉土地管理、规划的专家2-3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2名;
2.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行政主管部门听证代表,其中: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股室负责人3-5名;县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乡镇自然资源所主要负责人5-10名;推荐或邀请的县级行政主管部门5-10名;
3.经申请且符合规定的企业代表、群众代表(包括居民或村民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推荐代表参加听证会,其中:企业代表、群众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推荐的代表人数为5-10人;若人数超过限定人数的,则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4.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漾濞县自然资源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旁听听证会的,可以向漾濞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旁听人数及产生方式由县自然资源局确定。
四、听证参加人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和议事能力,对听证事项有较为明确意见或建议;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能够公正、理性陈述意见和建议;
5.能依时出席听证会,遵守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6.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7.作为企业代表参加听证时,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2024年7月4日
(工作日8:00-12:00;14:00-18:00)
报名传真:7522779
电子邮件:ybxgtzyj@163.com
报名要求:报名人员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详见:附件,其中作为企业代表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公章的听证代表报名推荐函及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漾濞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4年7月9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同时在漾濞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名单。
七、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会前请研阅听证相关材料,并做好发言准备。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积极支持参会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县自然资源局 7524592)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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