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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5521/2024-00094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政府办公室

漾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10日
  • 来源: 漾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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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13号)有关工作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第一季度,漾濞县未在政府网站公开政策文件,也未发布相关政策解读

二、存在问题

部分单位主动公开意识较差,部分应公开的文件未标注主动公开标识,导致第一季度无公开发布的政策文件。

三、工作要求

()进一步规范发文流程。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发文审批流程,将政策解读、政策方案与文件草拟同步进行、同步审批,并且发文审批单要注明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拟明确为此件不公开此件删减后公开等属性的公文,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政策文件上常务会审议,也要附解读方案和文字解读材料,由政府办进行严格审核。

()进一步提升解读质量。政策文件起草部门要严格按《云南省行政机关政策解读工作办法》第十条明确的“六要素、七项内容”规范起草解读材料,加大政策解读创新力度,努力提高政策解读材料的制作能力,尽量使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解读,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听得懂、好明白、能理解”。

()进一步规范政策解读发布工作。公开发布政策文件时,要确保各类要素填写齐全,同时做到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发布,或者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同时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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