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漾濞彝族自治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漾教体字〔2022〕23号)《中共漾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中心完全小学的批复》(漾编复〔2023〕1号)精神要求,以及漾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的工作方案》《关于转发〈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暨秋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办学规模及片区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苍山西镇中心完全小学2024—2025学年秋季学期新生入学招生相关政策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真红
副组长:周永林
成 员:杨忠灿 常绍昌 吴丽娟 霍建华
二、招生原则
户籍优先,人户一致(住址与户籍一致),划片招生,就近入学,保障公平。
三、招生人数
根据《云南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云政教督办〔2018〕10号)关于学生班额的规定,我校2024—2025学年一年级共招生4个班,180个学位。
四、招生对象及资格确认
根据《中共漾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漾濞彝族自治县苍山西镇中心完全小学的批复》(漾编复〔2023〕1号)划定的招生范围及县镇会议研究微调范围的进行:
(一)招生对象
(一)招生对象
1.片区户籍招生对象
苍山西镇中心完全小学划片招生对象及范围为:苍山西镇金星村、白羊村、淮安村招生范围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以及原安排苍山西镇下街完小招生且需住校的下街村普子山社,沙河村的山田社、文笔社、庄房社、华家社、密达社、木柏社户籍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非片区户籍招生对象
县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和县内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
3.招生对象年龄要求
苍山西镇中心完全小学2024年秋季学期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年龄须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二)资格确认
根据“人户一致”的基本原则,对适龄儿童的资格进行确认。
1.片区户籍儿童:该儿童的法定监护人(父亲或母亲)至少1人和该儿童的常住户口在金星村、白羊村、淮安村,或该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至少1人和该儿童的常住户口在金星村、白羊村、淮安村的。
2.非片区户籍儿童:县内外来漾濞县城务工、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
五、入学登记材料
(一)招生对象
(一)苍山西镇中心完全小学片区户籍适龄儿童登记入学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儿童本人及其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居民户口簿;
2.儿童本人预防接种证。
(二)县内外来漾濞县城务工、创业人员随迁适龄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县外户籍提供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本人父或母在本县的居住证(需满6个月及以上);县内户籍提供儿童本人父母、祖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县城居住的购房合同或居住时长满6个月及以上(含6个月)的租房协议。
2.儿童本人出生证、预防接种证。
3.儿童本人父亲或母亲在漾濞县城务工的劳动合同或县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以及参加我县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中至少一种6个月及以上的证明或6个月以上的工资流水。
六、工作步骤
(一)招生对象
(一)申请学位预登记及招生顺序
1.入学学位预登记。申请入学学位预登记的适龄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需按前述相关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材料。
2.入学招生顺序。如申请入学且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超过学校最大学位容量时,学校将参照漾教体字〔2022〕24号文件规定的原则执行,具体为:(1)片区户籍适龄儿童为第一层次,必须保障;(2)县外户籍随迁人员子女为第二层次,优先满足;(3)县内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为第三层次,尽量满足。
(二)预报名登记安排
1.预报名时间:2024年7月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2.预报名地点:苍山西镇中心完全小学
注:因特殊情况原因,在预报名时间内无法进行预报名的,可在不超过预报名时间7天内(含7天为自然日)向学校补报名。
联系人:常老师18987210358 邱老师13308722652
七、其他事宜
1.预报名及补报名结束后,学校将对符合条件在本校就读的适龄儿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另行通知。
2.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漾濞县苍山西镇中心完全小学
2024年7月15日
来源:苍山西镇中心完小
编辑:巴 喆
审核:杨真红
终审:罗振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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