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级“一老一小”专项抽检对漾濞大昌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中洱玫瑰梅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苋菜红0.105g/kg,二氧化硫残留量0.509g/kg,超过最大允许量,判定结果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控及核查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2024年云南省级“一老一小”专项抽检对漾濞县大昌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中洱玫瑰梅生产日期2024-01-10,生产者洱源果品农特经营有限公司进行抽检。
风险控制情况:
2024年6月11日,我局在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认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任务后,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13日向漾濞县大昌盛商贸有限公司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书并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共购进中洱玫瑰梅15袋,销售价9.9元/袋,已经全部销售完。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召回不合格产品。
核查处置情况:
漾濞县大昌盛商贸有限公司在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分析,做出如下整改:1、加强食品安全合法的学习,提升经营水平,增强了食品安全意识;2、加强了索证索票的管理,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3、加强了责任心,严格把控进货渠道。
漾濞县大昌盛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中洱玫瑰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经自由裁量对当事人的行为予以减轻处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48.5元,2.罚款人民币5000.00元整的罚款。当事人已于2024年8月22日缴清罚没款。
漾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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