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规〔2019〕6号)有关要求,2024年第三季度,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网站和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政府网站检查情况。2024年第三季度我县政府网站安全平稳运行,7月29日和8月30日第三方监测得分为95.9和95.5,网站合格。对全县政府网站授权的37个部门和9乡镇人民政府第三季度信息发布情况内容进行检查,全县共发布信息971条,信息发布数量较上季度有了大幅提升。第三季度信息发布相对较多的单位: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和体育局、瓦厂乡、平坡镇、漾江镇;第二季度发布信息较少的单位: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县财政局、县水务局、县科学技术协会、县税务局、县供销社、县民宗局、县特色产业培植服务中心、县地震局、顺濞镇、富恒乡、龙潭乡。
(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全县在全国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备案政务新媒体4个,信息更新无逾期现象,有问题能及时整改,合格率100%。第三季度未发现私自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的情况。
二、存在问题
(一)对政务公开工作不重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9月19日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度州对县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于9月30日前补充发布相关信息,并填写、上报任务分解表。截至目前,县发改局、县教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供销社、县民宗局、县林草局、县特色产业培植服务中心、漾江镇、顺濞镇、富恒乡、龙潭乡、鸡街乡等单位还未报送任务分解表。
(二)信息发布不规范。一是部分单位发布信息时,未选择发布机构,导致信息无法检索归集,造成本单位发布信息统计量少;二是部分单位发布信息时,对网站纠错功能提醒的错误不进行复查整改,直接忽略,导致信息的错误较多;三是部分单位信息发布后不进行预览,导致页面表格显示不全,字体格式、大小不一致等情况出现。
(三)公文公开属性标识不全。大部分单位在制发文件时未对公文公开属性进行标识,导致各单位在政府网站发布的文件较少,且发布的文件也没有规范标识公开属性。
(四)信息发布量不够。第三季度我县信息发布量有了较大的提升,但是各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还不够,尤其是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类信息公开较少。截至目前,我县信息发布量与其他县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落实。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州对县政务公开考评工作的通知》要求,补充发布相关信息,并及时将任务分解表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如后期检查发现依旧未整改,将在年度考核中加大扣分力度。
(二)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各单位要严格信息发布流程,信息发布前要做到“三审三校”,在信息发布过程中要严格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是判断好信息类别,找准对应栏目后再进行发布;二是尽量发布可编辑文本,便于错误检查和问题整改;三是除部分特殊文件外,一般不发布带红头和印章的信息;四是发布过程中要填写齐全各类要素,并使用纠错功能进行错误检测;五是信息发布成功后要进行预览,对明显的格式错误要及时改正。
(三)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文件公开属性标识;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力度,将主动公开的文件及信息及时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发布。
(四)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准备州对县的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请大家配合完成好相关工作,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文件和工作群中安排的工作任务,积极主动按时完成。
2024年10月1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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