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漾濞康龙农资经营部不再符合经营农药的许可条件要求,目前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现决定予以注销(原证作废)。公示期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拨打电话0872—7523064向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漾濞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8日
附件: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信息汇总表
序 号 |
单位名称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至 |
备 注 |
1 |
漾濞康龙农资经营部 |
农药经许(云)53292220045 |
2024-9-30 |
未提交申请, 未按要求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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