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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683W/2024-00052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林草局

漾濞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打算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 来源: 漾濞县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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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全年工作意义重大。全县林草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省委“3815”战略,“核桃产业振兴示范县、森林大理建设示范县”建设和全面构建“一核两极多点”县域发展新格局战略目标,紧扣十三届县委三次全会和县“两会”总体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州林草局工作要求,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争创全州一流,加快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县拼经济破困局开新篇贡献林草力量。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绿色革命全力推进

1、生态建设水平全面提升。以实施“森林大理建设示范县”为抓手,着力推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一是强化护林员管理。制定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试行)》,实施森林管护245万亩,聘请森林管护人员233人、生态护林员480名,加大护林员动态管理,强化日常培训和监督管理,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二是全面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完成2022年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776.2万元兑现,2023年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有序推进。三是实施森林抚育项目。继续实施2020年度森林资源培育项目5000亩,20225000亩森林抚育项目通过省州验收。四是做好天然林调查核实督导及图斑核实。开展2023年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佐证材料收集,完成《漾濞县省级公益林优化成果报告》编报。五是抓实天然林资源修复及管护站点建设。茂盛江管护站修缮加固项目通过县级验收,美翕中山管护站完成主体工程建设,鸡街乡菜白管护站正在建设中。

2.国土绿化工作有效加强。一是持续推进国土绿化。实施2023年乡村绿化示范项目,投资50万元完成村庄进村道路绿化、乡村周边面山修复、河道绿化、零星四旁绿化等造林5002.5万余株;加大人工造林,投资90万元完成2022年国家特殊及珍稀林木培育1000亩红豆杉种植任务;投资9.568万元实施苍山西镇光明村金安寺公路裸露边坡绿化项目(二期)。二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开展县级机关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编制《漾濞县2023年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工作方案》,线下收取捐款17.085万元,完成2023年机关全民义务植树点雪山河绿化美化工程,种植柳树、三角枫等667株;开展绿美漾濞“三林”建设活动,编制《漾濞县“绿美漾濞·共建代表林、委员林、先进林”实施方案》,线下收取58人捐款1.76万元,“三林”建设有序推进通过创新方式,以点带面,全年共完成义务植树21万株。三是狠抓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滇西北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建设抓好“博爱云南•绿美家乡”网络筹款云南专场活动,配合县红十字会申报云南省红十字公益项目(漾濞县野生大树杜鹃古树群落保护),完成实施方案编制,收取捐款5.0003万元。是有序推进绿美建设。成立了城乡绿化美化技术支撑(产业发展)专项工作组,研究制定三年行动工作措施加强绿美苗木储备,全县持林木种子、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18户,持证生产经营绿化苗木7家,培育绿化苗37个品种、227亩、240.08万株五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持续开展全县古树名木普查、挂牌、抢救修复排查,完成2023年漾濞县境内265棵古树名木现状核实及修复;完成2023年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及数据上报,开展古树名木档案数据采集质检,完成全县一级古树生长势正常、衰弱、濒危统计;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发放《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倡议书》100余份、宣传册9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100余条。六是抓实绿化落地上图。完成森林抚育5000亩、乡村绿化示范项目400亩、退化林修复16986.3亩落地上图,完成全县退化林本底评估。七是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完成全县林业草原资源经济情况专题调研报告,完成全县森林碳汇灌木林地碳储量调查,做好国有商品林抵押贷款、林业碳汇开发、中心苗圃挂牌出让等各项工作。

3.退耕还林和草原建设深入实施。一是完成20192020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项目第三年、第五年县级验收,兑现补助资金107万元;完成2015-20183.28万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878万元录入一卡通系统完成2016-20180.6万亩新一轮退耕还草延长期补助资金179.34万元兑现;完成2022年上一轮到期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8.767万元兑现,录入2023年上一轮到期纳入森林抚育补助资金31.9277万元;完成2019年新一轮退耕还林督查,开展退耕还林提质增效项目申报。二是组织开展全县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完成20条样线的野外调查,完成2023年草原变化图斑监测核查,完成全县6个草原返青期、盛期监测,开展草原资源保护巡查6次、草原病虫害防治1次。

(二)林草产业高效发展。“核桃产业振兴示范县”“一县一业”示范县创建为抓手,通过创优基地、扶强龙头、做活市场,深入推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力推进“一县一业”示范创建。在巩固拓展2021年度示范创建成果基础上,切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持续深入开展2022-2023年度创建,投资31165.04万元实施9个重点项目21个子项目,截至目前,完成13个项目建设,其余项目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完成总投资11548.36万元。二是全面开展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漾濞彝族自治县加快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通过实施核桃分类经营、实施核桃提质增效示范工程、建强核桃产业园、扶优扶强产业龙头、提升核桃油生产能力、加快核桃综合开发利用等30项措施,打造核桃全产业链、价值链,实现林农增产增收、财政收入增长、县域经济增强,构建绿色生态、质量安全、健康可持续的高原特色核桃产业。三是高效推进核桃提质增效及示范基地创建。采“党总支+科研机构+管护公司+合作社+农户+基地”的“6+”运行模式,通过核桃疏伐控密、整形修剪、树体矮化改造、病虫害防治、水肥管理等抚育措施,提升核桃林地规模化、标准化、科学化种植管理水平。投资1100万元完成中央财政造林补助核桃低效林改造4万亩、漾濞核桃高产示范基地建设1.5万亩。四是强化核桃产业宣传推介。圆满完成2023年大理漾濞核桃节现场组织职工作,完成“千人”开竿庆丰收、“工会杯”剥核桃技术技能竞赛等活动;协助完成漾濞核桃产业协会换届,做好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核桃产业分会筹建;组织东方红等企业参加了2023年云南省森林生态产品永平原产地活动、国家核桃油及核桃加工产业创新战略联盟第四届年会暨核桃产业访学活动、首届西南(昆明)森林生态产品博览交易会、第16届中国义乌国际森林产品博览会。五是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加强以核桃为主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完成22个批次的核桃、野生食用菌、滇重楼等食用林产品及产地土壤采样检测。六是做好林草产业科技推广。全面完成云南省第五批4条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建设,降本增效。持续推进徐锐专家工作站核桃青皮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水无害化处理课题研究,整合优化专家工作站平台建设。积极推进“水代生态制取核桃油”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和运用,提高核桃利用率,延伸产业链。参与省林草科学院开展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核桃生态高效生产技术集成与产业链一体化示范》、核桃丰产示范项目实验及中央和省级林草科技推广项目实施。

(三)重大项目力保障。一是积极做好要素保障涉林审批服务坚持“涉林项目定了干、林草部门马上办”的服务理念,坚持林地定额管理和用途管制的基础上,完成瓦厂光伏电站110KV送出线路工程等20个项目征收林地报件材料审核;完成大漾云高速公路一标项目电力线路安装工程(漾濞段)等20个项目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共审批使用林地51.9063公顷;完成双涧水库输水工程第一标段附属工程等8个项目临时占用林地审批,共审批临时使用林地20.521公顷;完成石竹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先行使用林地行政审批,完成平坡镇大平地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变更使用林地的行政审批。全年共报批17件,涉及林地739.8135亩,收取植被恢复费341.0095万余元,为重大建设项目、重点经济发展项目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顺利推进提供了重要保障。二是扎实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切实做好有害生物监测,实施森林监测面积229万亩,监测覆盖率达100%;实施草原监测面积5.8万亩,监测覆盖率达100%。做好有害生物防治,全县共发生林业有害生物7.8万亩,均为轻度危害,防治面积为7.8万亩,防治率100%。发生草原有害生物发生面积为0.2万亩,均为轻度危害,防治面积为0.2万亩,防治率100%。做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及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编制《漾濞县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漾濞县“护松2023”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完成“护松2023”行动18次,签订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责任书15份;开展2023年病虫枯死松树调查,完成病虫害枯死松树清理采伐1002.53亩,采伐云南松1562株,林木蓄积155.42立方米;全面完成2477个小班、33.42万亩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切实防范松材线虫病的发生;开展森林植物检疫执法专项行动涉木企业摸排工作16次,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普查等培训会275人次,开展5.12林草生物灾害防控宣传周宣传活动,发放各类宣传资料600余份。做好林木检疫工作,开展林木种苗原产地检疫苗木60.9万株、花卉9.7万株、药材4万株;调运检疫检疫苗木14.9万株、接穗1150公斤;完成松科植物复检23次,锯材143.2立方米、苗木13.9万株。做好各类普查工作,开展草原有害生物普查,累计踏查点214条、采集标本440份;开展林草湿生态系统外来物种普查,共踏查森林、草原、湿地38万亩,陆生植物50条,样地23条、样方24条,植物鉴定927条。三是积极做好林木种苗管理服务。加大林草种苗法规宣传,做好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林木种苗执法宣传加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户管理,核发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4本,林草种子检验证22份,对全县9家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技术指导和档案管理指导,完成林草种子生产经营户“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积极有序做好绿美苗木储备保障。强化云南省核桃种质资源保存库建设。实施完成“一县一业”示范创建云南省核桃种质资源保存库保护与综合利用项目、“一县一业”示范创建核桃高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核桃种质资源保育圃建设,完成国家级重点核桃种质资源保存库申报。加大资源库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云南省核桃种质资源保存库管护房330平米的瓷瓦屋顶修缮、新建200立方水窖1个、新建2000立方森林和草原防灭火取水点蓄水池1个、维修供水管道5次。

(四)涉林改革全面深化。一是做好自然保护地管理。加大督查巡护工作力度,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2年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排查整治、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大摸底、大排查以及苍山西坡生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官房坪疑似出现未经审批在自然保护地内违规种植经济林木的情况进行核查处理。组织开展“绿盾2023”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配合完成“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回头看”及自然保护地人类活动变化遥感监测疑似问题线索现场核查及整改,完成第二批风景名胜区违法点位核查,做好2023年自然保护地范围内预防学生溺水专项行动落实。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完善,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社会风险调查。二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巩固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完成13宗林权不动产登记材料的审查、1宗林地林权流转备案;建立林权矛盾纠纷台账,积极参与全县林权纠纷调处。三是有序推进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县建设。成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县建设工作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推动国家级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县建设项目实施,组织大理漾濞苍山石门关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申报2023年国家级森林康养试点基地。

(五)资源管理持续加强。一是加强湿地管理。开展以“湿地修复 刻不容缓”为主题的第27“世界湿地保护日”宣传、“以法护湿,守护地球之肾”为主题的湿地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升了群众对湿地认识,切实增强民众对湿地的保护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湿地保护宣传氛围。加强对湿地日常巡查巡护,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筑牢湿地安全“防火墙”。开展2023年度湿地监测,完成21个变化图斑核实。二是抓实林长制工作。召开漾濞县林长制工作推进暨2023年总林长会议,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印发《林长制工作督察方案》,积极推行林长巡察、督查、调研提示函、督办函制度,及时完成每季度督查任务;下发了2023年漾濞县第1号总林长令,对全面履行林长职责全力以赴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提出了要求;印发了2023年度巡林重点工作的通知和2023年度县级林长巡林重点任务提醒,督促各级林长及联系单位按照林长巡林工作制度开展巡林工作,切实履行林长职责,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通报提醒,确保林长制工作落细落实;印发《漾濞彝族自治县2023年度林长制宣传工作方案》,加大林长制宣传,持续推进云南省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推广运用,修改完善林长制APP数据更新。三是加大森林资源管理。开展2023年林草湿综合监测工作,全面完成159个图斑外业核查开展2023年森林、草原督查,完成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核查22个,查处案件6起,收回林地面积0.5860公顷,罚款金额8610元;组开展违法违规用林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林草生态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涉林案件查办。成立了漾濞县林业和草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完成漾江镇安南村非法破坏林地等案件的查处,依法对漾濞县璞园家庭农场建设项目违法占用林地恢复原状进行强制执行,有效打击震慑了各类破坏林草湿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023年共查处林草行政案件13起,处罚违法人员13人次,罚没款共计43.4万元。五是加强林草行政执法监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清理规范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服务完成双公示系统行政许可96件、行政处罚50件、行政给付2958件网上录入;完成2023年度云南省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的梳理检查,维护行政许可权力清单4项,录入行政许可96件、行政处罚10件,维护行政处罚权力清单10项;加强与集中外聘法律顾问业务沟通,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加强林草湿普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印发《漾濞县林草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林草湿普法宣传,参加“普法强基法律常识在线答题”和“民法典在线答题”活动,从而提高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六是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层层压实主体责任,签订防火责任状(书)8.4843万份;持续开展防火宣传,全年共出动宣传车1000余台次,发放《户主责任通知书》4.8万份、粘贴省《森林防火命令》《总林长令》1000余份、散发《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1万余份、《条例》宣传单8万余份;做好防火物资储备,积极筹措资金完成防火期物资采购、发放,不断提升各乡镇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水平和提高火灾早期处置能力。加强防火队伍建设,开展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员业务培训、森林火灾扑救应急处置演练,不断提升扑救队伍专业能力;加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行动、“无火清明”武装带装联合巡护活动,强化督查调研,抓实带装巡护,积极排查火灾隐患;做好计划烧除和林下割除,对适宜地段实施计划烧除,对重点区域实施林下割除,对重要时段实施增湿作业,共完成林缘和林下烧除44158公顷林缘边烧除10000有效预防火灾发生加大封山管全县共设置防火检查站(卡)36个,108人上岗值守,实名登记入山人员3.62万人次,收缴火种1018坚决杜绝火源进山入林积极支援县外扑火救援,圆满完成跨县支援永平县、弥渡县、鹤庆县3起火灾处置任务。通过以上措施,全县没有卫星热点,没有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取得了连续11年无森林火灾好成绩。

(六)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开展爱国卫生“七个专项”创建国家卫生县“全面禁止非法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专项行动,开展以“广泛发动社会力量 共同推进物种保护”“保护野生动植物温暖你我他”为主题等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开展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香果树、茶果樟漾濞槭挂牌保护及日常管护、巡查,全年共发放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彩贴700余张;二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执法联合多部门开展2023清风行动”,加大野生兰花保护,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红娘胡蜂养殖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三是加大野责险理赔,全共受理野生动物肇事伤人理赔案件6起,物损理赔工作正在查勘收集材料中。四是做好野生动物收容与救护。全年共收容救护野生动物活体115只(头)、其中:国家重点二级保护活体107只(头)、“三有”保护8只(头),及时开展收容救护,在排除安全隐患同时切实保护生物多样性。

(七)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林草工作实际,全力做好苍漾党建品牌创建加大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做好林草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和实际成效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实行多岗位锻炼,培养年轻干部与新老平稳交接相结合全年我局1人提拔为乡科级正职领导、1人提拔为级主任科员,为干事者鼓舞了壮志、激发了雄心,树立了选人用人导向,营造了良好政治生态强化干部素质提升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职工开展各类教育培训,6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29名党员参加了2023年度“万名党员进党校”专题培训派出1人参加2023年东西部协作干部能力素养提升培训,1人参加博士研究生研修、1人上派跟班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做好年度职称申报8人获得高级工程师资格、6人获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林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整体素质逐步提高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清廉漾濞”建设,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培训期间多次违规聚餐饮酒、接受吃请典型案例为镜鉴,坚持以“小”见严,“小”见大,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以新风正气护航林草事业发展。开展“清廉漾濞”建设“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领导干部违规交易房产和兰花问题及林草领域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和统计造假问题等专项整治,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在企业兼职和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整治;组织开展强化“五个一批”纠治干部违规饮酒、酒后失德失范和违纪违法问题,深入推进“剑川事件”整改及涉酒纪律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征求意见箱排查整改,坚决杜绝长期不开箱、信访件办理不及时等问题的发生,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借调、编外聘用、信息化服务、外包运维人员监督管理自查自纠。四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深入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排查上报“躺平式”干部1人,推荐“实干型”干部2人;加大纪法法规教育。持续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以7.04”“1.19”专案和林草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加强思想教育和案例警示,开展党组书记讲廉政党课和党组书记集体廉政提醒谈话,组织全覆盖开展干部谈心谈话,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问“剑”破局》警示教育系列片,召开汲取剑川县部分领导干部参加党校培训期间违规聚餐饮酒问题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示教育大会、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酒后违纪违法专项整治会议、专题学习大理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议、全县林草系统以案为鉴警示教育暨“清廉漾濞”建设推进会等,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从严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加强对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杜绝影响林草项目管理监督和开展公务活动中的不良风气,以及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赌博、酒后驾车等问题。五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以“振士气、展风采、树先锋”为主题的户外素质拓展训练,组织参加2023年社区运动会职工工间操比赛、第五届乒乓球比赛并获得好成绩;推荐1参加全县第十四届红土地之歌演讲大赛,推荐1人参加漾濞县最美退役军人评选,推荐1参加全县基干民兵无人机侦察排在编民兵比武竞赛,切实提振干部职工精气神,增强林草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五是加强外宣和意识形态建设。完成局信息公开年报,完成2023年政协提案4件答复办理,完成7件信访件办理,切实做好林草系统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工作,营造林草领域安定和谐的良好局面。加大林草信息宣传,完成在各类网站等媒体刊载报道50余条,完成《漾濞林业草原信息》12期,积极推进林业专网建设,及时对林草局门户网站内容进行更新,加大政务系统使用管理,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完成规范文件、会议、督查检查考核统计及台账建立工作。六是加强机构改革建设。完成局部分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调整,开展漾濞县参照管理规范设置工作,完成参照管理单位规范设置后人员分流等工作,完成漾濞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构编制调整及更名工作。

(八)其他工作有效推进。一是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制定印发《漾濞县林业和草原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重新申报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重新申报工作。二是做好国家卫生县涉林创建。制定印发《漾濞县林草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工作方案》,持续巩固提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成果,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知识普及,加大44号卫生区域网格化管理,常态化开展卫生大扫除、工间操、病媒生物防治等,抓实抓好全县林草系统创建国家卫生县各项工作。三是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做好行业部门帮扶政策落实,完成2023年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集中轮换,继续抓好挂钩村日常帮扶。抓实生态帮扶,完成拟纳新识别监测对象2998人及脱贫户、监测对象家庭成员拟自然变更人员24人信息数据比对四是切实抓好园林单位创建,漾濞县林业(森林)管护综合用房附属及绿化工程完工。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林草资源管理困难加大,核桃低效林改造等项目造林地块落实困难,发展经济与保护林地的矛盾依然突出;

林草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各类自然保护地管理工作复杂,建立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任务艰巨;

林草生态建设任务繁重,以核桃为主的林草产业发展任务艰巨,涉林资金放行困难,林草改革创新任务繁重

三、2024年工作计划

(一)充分发挥林长制抓手作用。督促、配合各级林长及联系单位开展巡林工作,科学制定各级林长年度巡林任务清单及重点问题清单。扎实林长制督查考核,强化考评结果运用;持续推进云南省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推广运用,充分发挥生态护林员作用,实现“林长治”全覆盖;充分运用“林长+森林警长”“林长+检察长”等机制,持续推进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强化政策措施宣传,大力营造全面推行林长制浓厚社会氛围。

(二)深入推进国土科学绿化。一是助推城乡绿化美化。做好产业发展、树种选择、有害生物防治等营造林技术支撑服务。强化林草种苗保障。加大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与监管,加强林草良种基地建设和特色乡土树(草)种的良种选育。二是持续推进林草生态修复。加快实施横断山南缘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乡村绿化示范、古树名木保护等项目,探索林业碳汇建设项目和国有商品林抵押贷款。三是加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完成年度草原动态监测工作。四是抓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兑现,巩固完善退耕还林还草成果。

(三)强化林草资源管理。一是持续做好林草督查、森林资源综合监测及底数调查等年度例行工作,全面抓好涉林草案件查处整改。加强草原资源、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监管。二是抓好森林草原管护工作。有效整合国有林、公益林管护资金,严格落实《漾濞彝族自治县生态护林员管理制度(试行)》,抓实天然林调查核实及省级公益林进一步优化工作。三是加快管护站点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年内完成美翕中山管护站、鸡街菜白村管护站建设并验收。

(四)加强林草生物多样性保护。一是强化保护地监督管理。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规划编制、勘界立标,做好保护地人类活动问题点位的核查整改。二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做好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收容救护、肇事补偿等工作,抓好漾濞槭、茶果樟等极小种群物种保护,严厉打击查处非法猎捕采挖、交易、运输、快递和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湿地分级分类管理,做好年度湿地资源监测、日常监管,强化湿地保护管理。

(五)稳步推进林草产业发展。充分发挥林草资源优势,推动林草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加快三产融合创优基地、扶强龙头、做活市场,深入推进核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林草科技推广,继续做好徐锐专家工作站课题研究,积极推进“水代生态制取核桃油”新技术推广运用。积极推进云上普瑞开展“水代生态制取核桃油”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完成2022-2023“一县一业”核桃示范县创建扫尾工作。加大宣传力度,全力推介核桃文化。加强古树核桃保护与利用有序推进漾濞县全域森林康养试点建设。

(六)提升林地要素保障水平。一是大力争取林地定额保障。二是依法做好涉林草审核审批工作。强化业务指导,主动与项目建设单位对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报件质量。三是靠前指导服务。主动加强与发改、工信、能源、文旅、水务等部门沟通,全方位做好涉林项目林地要素保障。

(七)严防严控林草灾害。一是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二是强化林草有害生物防控。严格检疫执法,加强疫情源头管理、产地(调运)检疫、落地复检监管;全面完成草原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持续开展漾濞核桃有害生物绿色防治示范,为全县核桃有害生物绿色防治提供技术支持。

(八)强化林草法治保障。一是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林草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二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三是加强林草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林草部门权责清单;加强与集中外聘法律顾问业务沟通,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的落实和反馈工作;加强林草普法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九)提升林草支撑保障能力。一是切实抓好林草项目管理。加强对全县林草项目资金的跟踪、管理。二是强化国有森工企业管理,指导云台山林业局跃进林场做好天然林保护等各项工作。三是强化林草科技工作,继续做好徐锐专家工作站课题研究。四是抓实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加强营造林工程实施、自然保护区管理、林草湿资源监测、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重点工作的风险分析研判和隐患排查整治。

(十)全力抓好党建、意识形态和宣传。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党建基础,持续推进全局党建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加强党的建设,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夯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新时代公民道德教育。三是传递舆论正能量主动讲好漾濞林草故事;四是必须及时回应社会舆情关切,做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五是加大林草宣传,必须注重宣传效果,提升宣传水平。

(十一)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一是让旗帜鲜明讲政治无处不在。忠心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诉求。二是让迅速高效抓落实蔚然成风。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坚持以实干看作风,以实绩论英雄,造就一支“谋事讲政治、干事有激情、做事高标准、遇事敢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三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林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机关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创建“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模范林草机关。以“7.04”“1.19”专案和林草系统内的违纪违法案例为镜鉴,加强思想教育和案例警示,树新风正行风,推进清廉林草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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