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瓦厂乡瓦厂村因灾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漾濞县沪滇协作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漾政复〔2023〕33号)、《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沪滇协作帮扶项目资金使用分配方案的批复》(漾政复〔2023〕32号)文件精神,及县乡村振兴局关于《瓦厂乡瓦厂村因灾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评审意见及建议》等相关材料,原则同意《瓦厂乡瓦厂村因灾搬迁集中安置点公共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内容,并于2023年4月27日由漾濞县发展和改革局和漾濞县乡村振兴局联合下达了实施方案批复。
漾濞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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