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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5521/2024-00152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 发文字号: 漾政任 〔 2024〕 7号
  • 主题词: 免职
  • 体裁: 通知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李勤等4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 来源: 漾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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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行政机关各委办局(司行社)

根据《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李勤同志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4157号)、《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万毅超同志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4174号)、《中共漾濞彝族自治县委关于钏金明等2同志任免职的通知》(漾干字2024176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之规定,经2024818日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第7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李 勤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万毅超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挂职期满);

钏金明  任漾濞彝族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漾濞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漾濞彝族自治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20248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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