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2024013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4.12.04-2024.12. 24)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漾濞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2--- 7526127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 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
备注 |
1 |
郭纪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漾濞县苍山西镇平政巷111号 |
漾地国用(93)字第280号、房产所有证no.000316 |
纪跃进 |
纪跃进继承郭纪元 |
登记机构:漾濞彝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02024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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