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税务局结合漾濞县城市发展规划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管情况,为合理规范开展我县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管理工作,现草拟了《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本通告计划于2025年1月1日公开发布后实施。
为充分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公开透明地做好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范围调整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希望社会各界人士、经营者和有关单位对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求意见期限: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
联系电话(传真):0872-3076041
修改意见可通过传真、电话反馈至我局,我局将认真采纳,共同完善《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范围的通告》
附件:关于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征收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国家税务总局漾濞彝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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