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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152415521/2024-00054
  •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发布机构: 漾濞县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2023年08月03日
  • 发文字号: 〔 2023〕
  • 主题词: 扶贫项目
  • 体裁: 通知

关于《漾濞县扶贫项目经营性资产及就业帮扶车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 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03日
  • 来源: 漾濞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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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情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围绕“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明确、资产运行科学规范”的要求,坚持投入与监管并重、效率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统筹,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具体落实,以扶贫资产清理、移交、登记、确权、日常管理维护等环节为重点,摸清资产底数、落实资产归属、明确管理主体,全面推进扶贫资产管理工作,防止扶贫资产闲置、流失,保障扶贫资产所有者、经营者、受益者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发挥扶贫资产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根据《云南省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云开办〔2020〕43号)、《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云乡振发〔2021〕31号)、《大理州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大扶开发〔2021〕3号)、《漾濞彝族自治县扶贫资产管理办法(试行)》(漾政办发〔2020〕45号)、《关于抓实扶贫资产后续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全州扶贫项目经营性资产及就业帮扶车间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措施的政策解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扶贫项目经营性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按照巩固、升级、盘活、另起炉灶“四个一批”的思路,深挖问题根源,分类采取措施,切实解决部分经营性资产低效、浪费、闲置等问题。一是持续巩固一批。对运营正常、收益较好的,乡、村两级加强日常监测和做好有关服务,及时掌握扶贫项目经营性资产的运营情况,对存在困难和风险的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扶贫资产持续运营、发挥效益。二是不断升级一批。对有运营主体但运营不佳、资产收益低下、效益发挥不明显的,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整合资源、调整产业方向、完善配套设施、实施技术升级改造、强化经营管理、规范收入分配、引入新主体等措施,推进资产正常运营,确保收益正常分配。三是整合盘活一批。对没有运营主体或暂无运营主体入驻的,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入企业、合作社等主体运营,扶持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主运营,尽早发挥资产效益。对长时间停产、闲置的,进行资产的整合重组,调整用途或改变经营方向,盘活资产,发挥效益。对不履行协议,长期占用资产、拖欠收益分配资金的经营主体,通过协商、司法调解等途径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和遗留问题,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益。四是另起炉灶一批。对产业选择不准或市场前景不好的种植、养殖扶贫项目资产,通过“四议两公开”的方式,按资产处置有关规定程序核销失败的项目资产,另起炉灶扶持市场前景好、适合当地条件的产业项目,形成新的项目资产。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四个一批”的要求,分类建立台账,实行清单管理

  、文件有效期

  有效期三年,自发文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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